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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检察院成立:行使县一级职权
作者:admin点击数:0时间:2017/12/15 17:57:43
- 南方日报消息,12月14日上午,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新区片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揭牌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忠友,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等共同揭牌。
张雪樵在揭牌仪式上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和自贸区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南沙作为“一带一路”建设重要节点,作为广东自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粤港澳大湾区服务功能核心区和共享发展区,迎来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设立南沙自贸区检察院,就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自贸区司法机构、推动自贸区法治建设、服务保障自贸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举措。自贸区检察院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牢记政治责任,真正站在改革开放全局和国家战略的高度谋划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担负起法治责任和使命。
自贸区检察院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的基础上设立,与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行使县一级人民检察院的职权。自贸区检察院主要职责包括对发生在自贸区范围内的知识产权、金融、涉港澳等刑事案件进行批捕、起诉和刑事诉讼监督,对自贸区民商事审判、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法律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