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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统一证券期货机构廉洁从业要求:点名投行业务利益输送
作者:admin点击数:0时间:2018/05/05 09:46:12
- 5月4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对经营机构在各类业务中廉洁从业事项进行规范。
《规定》中强化机构内部检查、报告机制,明确证监会的现场检查职能,纳入日常检查体系。另外,针对每项廉洁从业义务性要求,制定相应的违规罚则。
具体来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承担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在机构中应当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内部控制制度,机构内部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廉洁从业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廉洁从业,是指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证券期货业务及相关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自律规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公平竞争,合规经营,忠实勤勉,诚实守信,不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值得关注的是,《规定》涉及的具体内容共有二十九条。
下面是澎湃新闻记者梳理的《规定》六大看点:
一,为什么制定?
近年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直接融资规模日益扩大,一些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各类业务快速发展中出现了内部管理失控、未勤勉尽责、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商业贿赂等廉洁问题。
这既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也引发和加剧了机构的合规和经营风险。另外,行业证券期货从业人员快速增长,并呈现年轻化的发展趋势。
证监会表示,《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已经对证券期货行业从业人员提出原则性要求,但是有关廉洁从业的规定较为分散,缺乏统一要求和安排;部分条款较为原则,缺乏细化、明确的罚则。因而有必要以部门规章的形式颁布《规定》,统一行业认识、明确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的专项要求。
二,适用范围和监管主体是谁?
《规定》适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事证券期货业务活动的,其中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
另外,私募基金管理人、其他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以及相关证券期货服务机构等也要参照执行。
证监会在对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管中,也会加强对廉洁从业情况的管理,并且由证券业、期货业、基金业协会进行自律管理。
而中央纪委驻证监会纪检组及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会对证监会、相关自律组织的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问责。
三,机构如何进行内部管控?
《规定》在第三条中明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承担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董事会决定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对廉洁从业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廉洁从业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各级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加强内部管理也是《规定》的一个重要部分,其分别在第五条和第六条中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内部控制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对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合规、审计等部门的合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规定》在第十六条中再次申明,机构内部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四,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能以非法的方式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也不能以不正当的方式干扰或唆使监管或自律管理工作。
《规定》强化事中监测,在第九条中明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证券期货业务及相关活动中,不得向公职人员、客户、潜在客户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包括提供礼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佣金返还等。
五,哪些领域是被重点监管的?
从《规定》中也可以看到,个别业务领域也被重点监管,重点突出干扰监管工作和投行类业务廉洁从业底线要求。
在第十二条中,强调不得干扰或唆使、协助他人干扰行政监管和自律管理工作。禁止在项目承揽、承做、定价、发行配售等投行业务开展过程中通过不正当方式进行利益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违反了要受什么样的处罚?
每年4月30日前,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要向证监会有关派出机构报送上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而且在内部检查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等情况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要在5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有关派出机构报告。
另外,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相关人员也会被自律组织采取自律惩戒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在《廉洁从业征求意见》第十八条中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证监会可以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参加培训、责令定期报告、责令改正、监管谈话、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暂不受理行政许可相关文件等行政监管措施。
而更严重的构成违反《证券法》等法律时,证监会可以采取限制业务活动,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提供福利,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行政监管措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更为严重的,可以采取市场进入的措施。
如果有超出证监会监管范围的情况的话,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证监会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监察、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